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30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建工程)的批复》(黑交发[2020]1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151.631公里(按上行线统计)。共设置特大桥1147.6米/1座,大桥2105.07米/6座,中桥671.81米/11座,小桥273.56米/8座,涵洞231道。互通立交11处(3处枢纽互通、8处单喇叭互通)。共设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8处。分离桥主线上跨34座,分离桥主线下穿30座,车行天桥24座,通道桥12座,通道箱涵65道,管线交叉7处(包含互通区管线交叉3处、改移道路管线交叉1处)。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哈尔滨绕城高速连接线路段(高速公路)长31.653公里,设置小桥34.06米/1座,涵洞36道;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分离桥主线上跨5座,分离桥主线下穿13座,车行天桥4座,通道桥3座,通道涵12道,管线交叉2处(采取桥梁、涵洞方式跨越天然气管线)。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为乔木、灌木、绿篱、花卉、地被植物、早熟禾等,具体数量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37.56亿。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吉林市。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2023年4月,计划交工:2024年4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等情况见下表:

标段

序号

名称

起讫桩号

主线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估算金额(万元)

L1

1

山河互通(绿化工程)

K112+100~K113+600

1.50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505

2

杜家互通(绿化工程)

K128+900~K130+200

1.30

3

五常东互通(绿化工程)

K138+300~ K139+700

1.40

4

安家互通(绿化工程)

K156+800~K158+300

1.50

5

路基两侧植草

K104+000~K155+000

51

L2

6

背荫河互通(绿化工程)

K168+900~K170+200

1.30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355

7

兴隆互通(绿化工程)

K188+200~K189+500

1.30

8

路基两侧植草(包括拉林连接线)

K155+000(LLK0+030)~K197+000LLK8+899)

50.87

L3

9

牛家枢纽(绿化工程)

K197+000~K201+000

4.00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523

10

牛家工业园互通(绿化工程)

LK10+000~LK11+100

1.10

11

路基两侧植草

LK1+700~LK32+071

30.37

L4

12

哈南新城互通(绿化工程)

LK24+500~LK25+900

1.40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632

13

东升互通(绿化工程)

LK31+490~LK33+400

1.91

L5

14

双丰互通(绿化工程)

K212+500~K213+900

1.40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760

15

亚沟枢纽互通(绿化工程)

K218+740~K221+100

2.36

16

路基两侧植草

K201+000~K229+000

28

L6

17

红星互通(绿化工程)

K229+760~K231+320

1.56

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814

18

永源枢纽互通(绿化工程)

K251+850~K255+200

3.35

19

路基两侧植草

K229+000~K255+200

26.2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L1-L6标段:无。

3.1.2财务最低要求

(1)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则为其成立以来的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含30公里)或1处互通区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项目,或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参与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

招标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3*****091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先生

电 话:010-********-863

项目专用电话:131*****126

传 真:010-********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L1~L6标段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L1~L6标段

1、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2、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

1、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则为其成立以来的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21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L1~L6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30公里(含30公里)或1处互通区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项目,或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协议书及质量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标段审查所涉及到的工程内容及指标(包括项目名称、金额、交工时间、主要工程内容等信息)。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投标人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评审所需关键数据,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同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业主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进行信息核实。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L1~L6标段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近三年为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L1~L6标段

项目经理

1人

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

注:

1、园林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投标人提供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2019-2021年三年平均营业额的高低顺序排序。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信封排序推荐。

(3)确定最终投标限价 G2

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X。

X-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 0.5%、1%、1.5%之中随机抽取的一个数值,作为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

G2=G1×(1-X)

G1=最高投标限价。

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G2,该评标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须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3.6款要求。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最终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35分

针对本标段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3分(含3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3~4分(含4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4~5分(含5分)。

针对本标段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15分

①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5分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2.2.2(2)

主要

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②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分;

③每提供1个作为项目经理完成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加2分,最多加4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②每提供1个作为项目总工完成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加3分,最多加6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10分。未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描述的扣4分,本项最低得6分。

履约信誉

25分

财务能力

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

②营运资金总和每增加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加1分;最多加2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企业业绩

20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完成过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里程,在30公里的基础上,每增加30公里加4分,最多加8分,不足30公里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或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完成过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400万的基础上,每增加400万元的,加4分,最多加8分,不足400万元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本项得分最高20分。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3.5.3 项:

3.5.3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增加3.5.4项:

3.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

1.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5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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