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椴树垭及昭君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椴树垭及昭君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椴树垭及昭君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椴树垭及昭君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已由兴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兴财采建[2015]019号、兴财采建[2015]017号、兴财采建[2015]021号批准,招标人为兴山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以上三个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资金来源
国土支付(元)兴发支付(元)
1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666.672447.13
405480.00
405480.00
0.00
2兴山县水月寺镇椴树垭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666.672837.30
472350.00
404550.00
67800.00
3兴山县昭君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666.672875.87
470650.00
404150.00
66500.00
总计(元)2000.017325.46
*******.00
*******.00
134300.00
2、监理服务期要求:项目通过省级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工期控制目标:同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4、质量控制目标:同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一) 报名单位必须是2013年度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登记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单位。(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备案库查询为准 )
(二)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1人)、监理员(不低于3人)须为该单位在2013年度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单位备案的对应技术岗位人员。且项目总监在湖北省内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已任职项目数不得超过一个;监理员应未在湖北省内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任职。(以上人员备案信息,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须同时提供报名单位在报名前三个月中任何一月为上述人员缴纳了个人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及2013年度经宜昌市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四)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遴选,否则全部视为不合格。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报名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加遴选。
(六)投标人投标时须按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从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承诺书,书面承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变更,并按规定组建监理部,监理部有单独的固定场所、生活设施、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总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施工期內每月现场不得低于10个工作日,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常驻工地,并在有效施工期内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以上资料需胶装两套,并提供原件审查,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上进行网员登记后再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监理企业”),审核通过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进行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员登记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资料审核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审核时间: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上班时间,联系电话:139*****009
2、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均为 2015 年 7月23日至 2015年8月11日23时59分。
3、本项目投标不需分项目进行报名,开标后以抽签的办法确定标段及中标候选人。
4、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xz.gov.cn
未按本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 2015年8月11日23:59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玖仟元(小写:900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六、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通过网上“答疑提问”栏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投标人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网上答疑”予以回复。
6.1提问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6.2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 2015 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以及地点
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8 月 12 日 8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止。
递交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每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九、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兴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联 系 人:袁松波
电 话:0717-*******
10.2采购代理机构: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443700
联 系 人:王芬
电 话: ****-*******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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