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项目立项已经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批复,项目的估算投资已通过审查,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目前已具备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采购项目: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项目

2.2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2015年—2017年虹桥机场穿梭巴士委托管理技术要求。

2.3 项目地点:虹桥机场1号、2号两个航站楼之间的旅客和在东西区之间往返通勤的员工。行车距离约为7.5公里,停靠站点分别设置在东西航站楼区域。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期限为二年,服务期满,如年度考核合格,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所投车辆必须车况良好(特指新车或上牌三年内车辆)且具有GPS定位,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车辆年度保险证明及车辆年度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及良好业绩。

3.4 具有国家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从事交通客运行业满10年以上。

3.6 投标人法人(指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投标人法人(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7 月 27 日~2015年 7 月 28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带报名资料在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1306室进行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符合上述第3款第3.2、3.3、3.4条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

4.4 各报名单位携带以上“需提供材料”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不符合的,视作放弃投标。若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支付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代理咨询)。

6、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 14 日上午10: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913室 。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公司 李锦 ***-*********1326 139*****890

招 标 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 高佳琪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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