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ZB20230060:弥勒市民政局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HHZB20230060:弥勒市民政局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民政局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
采购单位 弥勒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公告时间 2023-03-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3-07 23:00:00至2023-03-14 17:30:00
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3-20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3-*******
采购单位弥勒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街道民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

项目名称: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9

最高限价(万元):79

采购需求:提供儿童就医就学、护理、康复、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为福利院儿童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及绿美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01)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应谈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 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成立未满3个月的应谈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3 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成立未满3个月的应谈人,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4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谈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3.5 应谈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3.6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3-07 23:00至2023-03-14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3-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3-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01)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提供儿童就医就学后勤保障、协助开展孤儿收养评估、为州儿童福利院正常办公提供保障(二次):保证金金额: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20 0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民政局

地址:红河州弥勒市弥阳街道民康路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8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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