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28 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南咨(丹阳)采标(2023)公字第01号

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VOCs在线监测及微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38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3-14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3-28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Hal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 (财库〔2019〕18 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0〕52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镇财采[2020] 11 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 号)等政策。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139*****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齐梁路77号大泊社区四楼

联系方式:13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 话:137*****515

八、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carelated.html。


扫描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需求.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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