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展示展览馆多媒体项目采购公告

南方展示展览馆多媒体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南方展示展览馆多媒体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服务地点:东莞市内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多媒体设备和相关展示内容制作,送到指定送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多媒体内容制作,系统集成,包装配送,安装调试等服务。(设备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生产、销售、开发、实施本项目电子终端产品的能力,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产品3C认证 ,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分包和转包。

  4.可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优先,需提供相关证书。

  四、服务要求

  1.中选服务商根据我方技术要求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多媒体设备。

  2.确定可入场时间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产品要求见《南方展示展览馆多媒体项目报价函》,须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4.其他要求见合同主要条款。

  五、合同主要条款

  1.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等),表面无刮伤。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甲方技术产品要求。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2)验收时间: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合格。

  3.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 67%,设备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没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小组综合考虑各报价商的资质、方案、案例、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设备报价函(见附件);

  (5)产品方案及案例,及售后服务承诺(另附);

  (6)企业相关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盖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所有材料书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3点。

  3.报价及联系方式:密封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谢绝同城),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社,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4*****035

  附件:南方展示展览馆多媒体项目报价函.docx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卢绍聪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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