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经社[2014]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与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东市乐都区原高店农场,工程规模为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库房4054平方米,钢架结构;生产辅助用房308平方米;储备库专用堆场1512.60平方米;停车场3000平方米; 停机坪400平方米;以及绿化、围墙、大门等辅助工程。
计划工期:2015年8月30至2016年8月30日。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5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5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4.2 招标文件在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民政局
地 址:平安县平安大道
邮 编:810600
联 系 人:安女士、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
邮 编:810600
联 系 人:冶先生
电 话:****-*******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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