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在飞鹿大道实行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

关于新增在飞鹿大道实行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3年3月11日零时起,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处,具体地址为:鹿寨镇飞鹿大道桂中市场路段人行道(双向)。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通行规定通行。

特此通告!

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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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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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控设备 违法 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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