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招标公告
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招标公告
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办“神财采计[2015]380号”计划函要求,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的委托,拟就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LINQU-ZFCG-2015-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空气自动站备机设备项目,预算价为950000元,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条件及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投标人所投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PM10监测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比对测试。(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投标人必须出示在湖北省内最近一年的完税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证明;(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湖北省须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具备的基本条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上述各项资质文件以及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谈判供应商按采购方的要求将设备运送安装到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期间供应商须持第一法人授权方可进入谈判现场;
8、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五、谈判文件获得:2015年7月23日8:30时至2015年7月30日17:30时到采购中心领取。领取谈判文件时投标保证金缴纳与兑退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时至9:00时
七、谈判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时。
八、谈判开标地点: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张公宾馆三楼)
九、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质疑电话:****-*******
采 购 人: 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联 系 人:张毹
联系电话:****-*******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张 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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