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银川市
债权总额:196,315,307.04元
一、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共涉及两笔债权,债权总额196,315,307.04元。其中:1亿元债权的本金75,716,586.59元,1亿元债权的利息9,926,043.24元,1亿元债权的罚息、违约金合计16,537,398.89元,1亿元债权的垫付费用 239,248.00元;2亿元债权的本金62,894,269.40元,2亿元债权的利息14,242,996.41元,2亿元债权的罚息、违约金合计16,440,975.51元,2亿元债权的垫付费用317,789.00元,以上利息、罚息、违约金计算至破产日2022年2月24日(1亿元债权破产管理人确认的本金55,706,315.25元,1亿元债权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利息6,984,212.78元;2亿元债权破产管理人确认的本金35,821,375.97元,2亿元债权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利息 2,559,039.30元)。
1亿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享有的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的“德丰大厦”项目15-32层*****.81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提抵押担保,现剩余抵押物为59套房屋,合计*****.85平方米;宁夏长河中基天然物产有限公司、冯喜缠、王海荣、王金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亿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享有的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的“德丰大厦”项目44,681.48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和位于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地下一层6,388.23平方米商业房提供提抵押担保(现剩余抵押物为“德丰大厦”项目1-5、9-14层部分房屋,面积*****.45平方米,其中商业1-5层(53套)*****.65平方米,写字楼9-14层(36套)8226.62平米);冯喜缠、冯学(已故)所持有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夏长河中基天然物产有限公司、冯喜缠、王海荣、冯学(已故)、王金莲、冯喜明、肖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7年,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47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钢材、水暖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注册资金4128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冯喜缠,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长河中基天然物产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03年,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4702室,经营范围:土特产品、日用百货、服装、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销售,注册资金369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冯喜明、肖蓉,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
2、担保人冯喜缠,男,住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3、担保人王海荣,女,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4、担保人冯学(已故),男,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5、担保人冯喜明,男,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6、担保人肖蓉,女,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7、担保人王金莲,女,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2022年2月24日,法院裁定受理了宁夏韦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出具了(2022)宁01破申2号《决定书》,并指定宁夏中京联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韦司德管理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确认的1亿元债权总额62,690,528.03元,2亿元债权总额38,380,415.27元,近期我公司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法院已受理,并定于2023年4月12日开庭。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在区位上,该项目位于银川市凯宾斯基酒店西侧,是银川北京路中轴之上第一摩天高楼,紧邻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宁夏博物馆、人民广场,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位置好,具有升值价值;在定位上,属于银川市高端写字楼。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五、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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