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程C区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工程C区招标公告

桦东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C区
招投标编码: SG0405G15017 公告发布日期: 2015-07-2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7/20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7/20 16:00:00
报名地点 佳木斯市向阳西区长安路1218号(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江培丽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桦东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C区
建设单位: 桦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铁东街东侧、桦森路西侧、林业局森林公园南侧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投标编码:SG0405G15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东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C区已由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656平方米,框剪结构;

2.2 建设地点:铁东街东侧、桦森路西侧、林业局森林公园南侧;

2.3 工程投资估算约:770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5.8.15~2016.10.30,总工期443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登记时需提供拟投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为其缴纳的近期(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承担过框架结构、建筑规模达到大中型工程标准、东北地区棚改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联系电话、可查询业绩的网址。

3.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参加开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7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8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黑建建【2014】11号文件通知的规定,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填报完成后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确认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企业可以参加桦东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B区、C区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能兼中,每个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不能重复。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佳木斯市向阳西区长安路1218号(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单位同时登录黑龙江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持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至现场登记确认。

5.2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框架结构、建筑规模达到大中型工程标准、东北地区棚改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桦南县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外省投标单位提供)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5.4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造价员1人,且监管平台中所有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向阳西区长安路1218号(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桦南县


邮 编:154400


联 系 人:张永利


电 话:132*****12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西区长安路1218号

邮 编:154002


联 系 人:江培丽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ZQZB1218@163.com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7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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