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2023年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公告

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2023年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市战略”,进一步做实产业园区、做强主导产业、壮大产业集群,按照《绵阳市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绵提质满园领〔2022〕6号)要求,支持园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进专业产业园服务商等形式建设标准厂房,市财政局联合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2023年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绵财建〔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条件的2022-2023年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进行贴息,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贴息对象

“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是指各园区在管辖区域内按国家通用标准和行业统一规划设计,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的前提下,新建、扩建、翻建用于招引企业的厂房。贷款贴息的对象为标准厂房的投资建设单位(企业)。

二、贴息额度

对园区内新建、扩建、翻建标准厂房的单位(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贷款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已获得过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再支持。

三、贴息标准

(一)贴息时限:贷款贴息时限为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按贴息时限内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额度为贴息计算依据。

(二)贴息额计算:

贴息额 = 折算贷款额×1%

折算贷款额 = 实际贷款额×实际贷款时间(月)/12

四、申报程序

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

1.申报流程。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的单位(企业)向厂房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经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附相关资料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局对各地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示后下达资金。

2.申报、审核和下达时间。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审核及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20日。贴息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五、单位(企业)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3);

2.申报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3.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6.银行贷款到帐凭证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7.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8.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9.人民银行签章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对企业信用报告有异议的才提供,见附件5,当地人民银行?

??所盖鲜章原件)。

附件:

附件1:绵财建【2023】7号关于做好2022-2023年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标准厂房建设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3:园区建设标准厂房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doc

附件4:园区建设标准厂房贴息申报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5: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格式).docx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贷款贴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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