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津市公安局委托,对河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140*****015020-01
3、采购项目预算:*******.8元
4、招标项目内容:(1)实验台(包括中央台、边台、仪器台);(2)不锈钢台;(3)试剂架;(4)通风橱;(5)万向排风罩;(6)通风药品柜;(7)仪器柜;(8)器皿柜;(9)全身紧急喷淋、紧急喷淋洗眼器;(10)部分水电材料
5、交付地址(或项目地址):河津市公安局
6、交付日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递交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受托人);
2、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开户许可证;7、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自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29日,在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到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每份价格为300元。报名后到河津市检察院办理河津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于开标前单独提交。(格式见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接受投标保证金时间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拒收。
2、2015年8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户 名: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津市支行银行账号:****************02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地点: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六楼)。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集中采购机构: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六楼
邮 编:043300
联系人:崔晋太
电 话:139*****668
传 真:****-*******
采购人:河津市公安局
地 址:中兴路东
邮 编:043300
联系人:张伯堂
电 话:13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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