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土地增减挂规划、复垦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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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招 标 编 号 : JXZ-B23G013)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吉 林 省本 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其 他 资 金 企 业 自 筹 , 招 标人 为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规 模 : 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案 设 计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001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3.1投 标 人 须 具 备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土 地 规 划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测 绘 乙 级 及 以 上资 质 ,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能 力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相 关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3.3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提 供 2020-2022年 经 第 三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完 整 有 效 的 企 业 财 务 报 告 或 提 供 其 基 本 开户 银 行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六 个 月 内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银 行 出 具 的 存 款 证 明 不 能 替代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
3.4 投 标 人 2020年 至 今 须 具 有 已 完 成 的 同 类 或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至 少 一 项 3.5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3.6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未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未 列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官 网 截 图 (截 图 时 间 在 招 标 公 告 期 内)3.7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名 单
3.8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 相 关投 标 均 无 效 3.9招 投 标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所 有 证 件 均 需 在 有 效 期 内 且 注 册 单 位 名 称 与 投标 人 的 名 称 一 致 , 如 企 业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 需 提 供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变 更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人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3.10
本 项 目 招 投 标 活 动 的 每 个 环 节 , 被 授 权 人 必 须 出 示 身 份 证 原 件 , 且 每 个 投 标 人仅 能 派 出 1人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被 授 权 人 , 被 授 权 人 须 为 本 单 位 的 在 职 人 员 , 提 供 近半 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本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证 明 3.11 本 项 目 整 个 过 程 不 允 许 更 换 被 授 权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3.12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年 03月 08日 09时 00分 到 2023年 03月 14日 16时 00分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03月 29日 09时 30分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详 见 招 标 文 件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03月 29日 09时 30分开 标 地 点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招 标 公 告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JXZ-B23G013一 .招 标 条 件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项 目 已 由 通 榆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通 发
改 审 批 字 2023 26号 文 批 准 , 招 标 人 为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资 金来 源 为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采 用 资 格后 审 的 方 式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二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项 目 名 称 : 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案 设 计 2.2 项 目 标 段 划 分 及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标 段 号 项 目 所 在 (乡 镇 ) 项 目 所 在 村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万 元 )1 开 通 镇 黎 明 村 156
2 边 昭 镇 宝 龙 岱 村 1283 新 华 镇 新 华 村 1034 桑 树 村 485 苏 公 坨 乡 天 利 泰 村 596 五 家 子 村 1477 华 安 村 932.2.1 评 审 顺 序 : 按 1 2 3 4 5 6 7标 段 顺 序 进 行 评 审 。2.2.2
各 投 标 人 可 对 本 招 标 项 目 上 述 标 段 中 的 全 部 标 段 投 标 , 最 多 允 许 中 标 2个 标 段 (注 : 2个 标 段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不 可 相 同 )。 按 评 审 顺 序 已 被 推 荐 为 2个 标 段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 将 不 被 推 荐 为 剩 余 标 段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2.3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负 责 通 榆 县 增 减 挂 钩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编 制 及 申 报 工 作, 包 括 拆 旧 区 前 期 现 场 查 勘 确 定 申 报 规 模 规 划 设 计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编 制 和申 报 及 调 整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拆 旧 区 复 垦 成 果 验 收 材 料 编 制 及 备 案 等 相 关 工 作 。2.4服 务 成 果 : 通 榆 县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编 制 。2.5 服 务 地 点 : 通 榆 县
2.6服 务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至 自 然 资 源 部 和 省 自 然 资 源 厅 关 于 成 果 验 收 上 报 通过 为 止 。2.7 服 务 标 准 : 符 合 国 家 及 行 业 相 关 规 范 及 标 准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投 标 人 须 具 备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土 地 规 划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测 绘 乙 级 及 以 上资 质 ,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能 力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相 关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3.3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提 供 2020-2022年 经 第 三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完 整 有 效 的 企 业 财 务 报 告 或 提 供 其 基 本 开户 银 行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六 个 月 内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银 行 出 具 的 存 款 证 明 不 能 替代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3.4 投 标 人 2020年 至 今 须 具 有 已 完 成 的 同 类 或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至 少 一 项 3.5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3.6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未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未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官 网 截 图 (截 图 时 间 在 招 标 公 告 期 内)3.7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名 单 3.8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 相 关投 标 均 无 效
3.9招 投 标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所 有 证 件 均 需 在 有 效 期 内 且 注 册 单 位 名 称 与 投标 人 的 名 称 一 致 , 如 企 业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 需 提 供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变 更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人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3.10本 项 目 招 投 标 活 动 的 每 个 环 节 , 被 授 权 人 必 须 出 示 身 份 证 原 件 , 且 每 个 投 标 人仅 能 派 出 1人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被 授 权 人 , 被 授 权 人 须 为 本 单 位 的 在 职 人 员 , 提 供 近半 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本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证 明 3.11 本 项 目 整 个 过 程 不 允 许 更 换 被 授 权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3.12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四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时 间 : 2023年 3月 8日 至 2023年 3月 14日 , 每 天 上 午 9时 00分 至 11时 00分 , 下 午 13时 00分 至 16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地 点 : 吉 林 省 建 设 项 目 招 标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4楼 402室 )方 式 : 现 场 获 取报 名 时 需 携 带 下 列 材 料 加 盖 公 章 后 的 复 印 件 :1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2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3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含 法 人 身 份 证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4 项 目 负 责 人 职 称 证5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未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官 网 截 图 (截图 时 间 在 招 标 公 告 期 内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500元 , 售 后 不 退 。4.3本 项 目 不 接 受 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参 与 投 标 。五 .评 标 办 法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六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时 间 : 2023年 3月 29日 9 时
30分 (北 京 时 间 )5.2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吉 林 省 国 资 委 监 管 企 业 招 标 监 管 中 心 第 一 开 标 室 (长 春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5楼 )5.3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资 格 后 审 资 料 应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5.4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5.5有 效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的 标 段 , 招 标 人 另 行 组 织 招 标 。七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吉 林 省 国 资 委 企 业 招 投 标 平 台 (www.jlgzwzb.com)上 发 布 。八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通 榆 县 景 星 凤 凰 商 业 楼 北 侧 1号 楼 西 至 东 5 6 号 门 市联 系 人 : 薛 明 尉电 话 : 0436-4255755代 理 机 构 : 吉 林 省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办 公 地 址 : 长 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四 楼项 目 负 责 人 : 汪 业 永
联 系 电 话 : 0431-88567212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招 标 人 派 员 。招 标 人 :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通 榆 县 景 星 凤 凰 商 业 楼 北 侧 1号 楼 西 至 东 5 6 号 门 市联 系 人 : 薛 明 尉电 话 : 0436-4255755电 子 邮 件 : 282626932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吉 林 省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长 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煤 集 团 四 楼联 系 人 : 汪 业 永电 话 : 0431-88567212电 子 邮 件 : 282626932QQ.COM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JXZ-B23G013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项 目 已 由 通 榆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通 发改 审 批 字 202326号 文 批 准 ,招 标 人 为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资 金 来 源为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的方 式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1项 目 名 称 :通 榆 县 乡 村 振 兴 土 地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一 期 )土 地 增 减 挂 规 划 复 垦 方 案
设 计 2.2 项 目 标 段 划 分 及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标 段 号 项 目 所 在 (乡 镇 ) 项 目 所 在 村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万 元 )1 开 通 镇 黎 明 村1562 边 昭 镇 宝 龙 岱 村1283 新 华 镇 新 华 村1034 桑 树 村485 苏 公 坨 乡 天 利 泰 村596 五 家 子 村147
7 华 安 村932.2.1 评 审 顺 序 :按 1234567标 段 顺 序 进 行 评 审 。2.2.2各 投 标 人 可 对 本 招 标 项 目 上 述 标 段 中 的 全 部 标 段 投 标 ,最 多 允 许 中 标 2个 标 段 (注 :2个 标 段 的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不 可 相 同 )。按 评 审 顺 序 已 被 推 荐 为 2个 标 段 第一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 人 ,将 不 被 推 荐 为 剩 余 标 段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2.3招 标 范 围 :本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负 责 通 榆 县 增 减 挂 钩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编 制 及 申 报 工 作 ,
包 括 拆 旧 区 前 期 现 场 查 勘 确 定 申 报 规 模 规 划 设 计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编 制 和 申 报及 调 整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拆 旧 区 复 垦 成 果 验 收 材 料 编 制 及 备 案 等 相 关 工 作 。2.4服 务 成 果 :通 榆 县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项 目 实 施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编 制 。2.5 服 务 地 点 :通 榆 县2.6服 务 时 间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至 自 然 资 源 部 和 省 自 然 资 源 厅 关 于 成 果 验 收 上 报 通 过为 止 。2.7 服 务 标 准 :符 合 国 家 及 行 业 相 关 规 范 及 标 准 。
3.1投 标 人 须 具 备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土 地 规 划 乙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测 绘 乙 级 及 以 上资 质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能 力 项 目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相 关 专 业高 级 技 术 职 称 3.3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提 供 2020-2022 经 第 三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完 整 有 效 的 企 业 财 务 报 告 或 提 供 其 基 本 开户 银 行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六 个 月 内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银 行 出 具 的 存 款 证 明 不 能 替 代银 行 资 信 证 明 )3.4 投 标 人 2020年 至 今 须 具 有 已 完 成 的 同 类 或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至 少 一 项
3.5 具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3.6拒 绝 列 入 政 府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期 间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投 标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未 列 入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未 列 入 政 府 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官 网 截 图 (截 图 时 间 在 招 标 公 告 期 内 )3.7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名 单 3.8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不 得 参 加 同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相 关 投 标 均无 效 3.9招 投 标 过 程 中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所 有 证 件 均 需 在 有 效 期 内 且 注 册 单 位 名 称 与 投标 人 的 名 称 一 致 ,如 企 业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需 提 供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变 更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人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3.10本 项 目 招 投 标 活 动 的 每 个 环 节 ,被 授 权 人 必 须 出 示 身 份 证 原 件 ,且 每 个 投 标 人 仅能 派 出 1人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被 授 权 人 ,被 授 权 人 须 为 本 单 位 的 在 职 人 员 ,提 供 近 半
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本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证 明 3.11 本 项 目 整 个 过 程 不 允 许 更 换 被 授 权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3.12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时 间 :2023年 3月 8日 至 2023年 3月 14日 ,每 天 上 午 9时 00分 至 11时 00分 ,下 午 13时 00分 至 16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地 点 :吉 林 省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有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4楼 402室 )方 式 :现 场 获 取报 名 时 需 携 带 下 列 材 料 加 盖 公 章 后 的 复 印 件 :1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2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3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含 法 人 身 份 证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4项 目 负 责 人 职 称 证5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未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的 官 网 截 图 (截 图时 间 在 招 标 公 告 期 内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500元 ,售 后 不 退 。4.3本 项 目 不 接 受 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参 与 投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
5.1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时 间 :2023年 3月 29日 9 时30分 (北 京 时 间 )5.2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吉 林 省 国 资 委 监 管 企 业 招 标 监 管 中 心 第 一 开 标 室 (长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5楼 )5.3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资 格 后 审 资 料 应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拒绝 5.4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5.5有 效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的 标 段 ,招 标 人 另 行 组 织 招 标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吉 林 省 国 资 委 企 业 招 投 标 平 台 (www.jlgzwzb.com)上 发 布 。招 标 人 :通 榆 县 和 创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通 榆 县 景 星 凤 凰 商 业 楼 北 侧 1号 楼 西 至 东 56 号 门 市联 系 人 : 薛 明 尉电 话 : 0436-4255755代 理 机 构 :吉 林 省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办 公 地 址 :长 春 市 硅 谷 大 街 3988号 吉 能 集 团 四 楼项 目 负 责 人 :汪 业 永联 系 电 话 :0431-8856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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