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遴选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安全分类技术措施服务财政专项承担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遴选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安全分类技术措施服务财政专项承担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安全分类技术措施服务》专项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遴选方式选定专项受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专项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调研及专项报告撰写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遴选。

  一、项目名称

  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安全分类技术措施服务。

  二、项目内容

  对改建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从安全性、专业性出发,从建筑原使用性质、建成时间、后续使用方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分类提出改建保租房结构安全技术措施及改建标准适用原则,着重解决改建的技术、标准如何把握,哪些能改、怎么改、技术与政策如何衔接等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和措施细则,形成统一工作流程,以指导改建项目快速、高效完成改建方案施。

  三、项目周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中下旬止,应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安全分类技术措施服务专项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条件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捌仟圆整)。承担单位签订合同1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的40%;完成专项报告初稿并经我方确认后支付全部款项的40%;完成专项报告终稿,并经评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费用。承担单位对拨付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专项负责人应有丰富的专项、课题主持经验,专项团队成员知识结构合理,能全面应对项目研究需求,具有丰富的信息采集、趋势分析和住房设计建设方面的经验,核心研究成员需具备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北京市改建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对改建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专项实施方案可行,有利于实现专项目标等。

  (三)中选单位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但可组织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协助实施。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函(见附件)。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团队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从事或参与专项相关、类似项目的成果及说明。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配备人员必须是实际参与项目研究人员)。

  七、遴选组织

  (一)报名单位须提交全部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遴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报送材料一式六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市住建委保障房标准与评审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遴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参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单位应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遴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遴选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遴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遴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遴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遴选会。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10-********

  附件:1.评分标准及内容.doc

  2.参选函.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构安全 分类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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