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8日13: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邮箱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29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宗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00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2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亚光043*****78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宗良、186*****20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定稿(1).docx |
项目概况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014
项目名称: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总采购预算398万元(一标段:149万元、二标段221万元、三标段:28万元。)
3.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
4.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5.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预算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LY******-014-1 |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 149万元 | 载货汽车1 | 3辆 | 20万元 |
载货汽车2 | 3辆 | 14万元 | |||
载货汽车3 | 2辆 | 14万元 | |||
自卸货车 | 1辆 | 19万元 | |||
LY******-014-2 |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 | 221万元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辆 | 86万元 |
绿化喷洒车 | 5辆 | 26.5万元 | |||
安装雾炮 | 1辆 | 2.5万元 | |||
LY******-014-3 |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三标段 | 28万元 | 多用途货车 | 2辆 | 14万元 |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且提供本单位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投标人负责配合采购方进行落牌等事宜。
3.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车辆能够正常落牌及通过车检。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qq.com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233号
联 系 人:杨亚光
联系电话:043*****788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孙宗良
联系电话:18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电话:186*****200
4.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且提供本单位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6投标人负责配合采购方进行落牌等事宜。 3.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车辆能够正常落牌及通过车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233号
联系方式:杨亚光043*****7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
联系方式:孙宗良、18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电 话: 186*****200
标签: 工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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