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ZBQ)
项目名称: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 | 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清涧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行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5)业绩证明:近5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1)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5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5、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1-*******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134*****652
项目联系人:拓姣姣
电话:134*****652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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