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招标文件项目公告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招标文件项目公告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 已获批准,招标人为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电子科技大厦B、C座于1999年竣工,为连体建筑,之间没有物理隔断,人员、货物均可畅通往来,其中C座8层已出售,除该区域以外,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下称房屋)为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中电)产权物业,此前整体出租,面积共*****.14平方米,原合同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不再续租,现对外整体招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
2.3 项目基础信息
房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B、C座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土地用途:商业性办公用地
房屋主体结构:框剪结构
电梯:B座中间位置有手扶电梯将1-8层连通,东南侧有两台老旧观光电梯,西南侧有两台外挂电梯,C座3台低区电梯、2台货梯、2台消防梯可用。
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4元/㎡/月(不含空调费、水电费等)
中央空调费标准:14.84元/㎡/月
如物业管理公司整体调整物业管理费和空调维护费收费标准,则上述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3.项目要求及风险提示
3.1 项目要求
(1)项目定位应符合华强北产业规划(电子元器件贸易、软件与信息服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数字创意等),契合电子科技大厦整体业态(电子元器件贸易、数码产品、综合科技服务、创业孵化、周边配套等),较好结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生态(计算产业、数据应用、集成电路、高新电子、网络安全等)。
(2)投标人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相关行业运营经验,并具备长期稳健经营的理念;
(3)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由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和装修,投标人应充分评估自身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承租方退租或出租方依据租赁合同解除合同时,其改造、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就改造和装修投入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非电子业态;
(5)本次招标为整体租赁招标,不接受部分承租。
(6)中标单位需按照投标方案履行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未包含的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特殊条款中进一步明确。
3.2 风险提示
(1)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有手扶电梯与1-4层上下联通。目前,1-4层为多业主状态,投标人需考虑其经营界面的影响,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风险;
(2)房屋内尚有一定数量的商户在经营,投标人需承诺对原有商户进行承接或安置;
(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其经营需要,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条件不足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或提出赔偿,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方案中充分考虑包括不限于上述项目要求及风险提示,体现投标方案对招标项目需求的针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必须是上市公司或存续经营3年以上的非上市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3)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况;
(4)不存在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5)在投标截止日前,非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止、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查封或者被保全。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其法定代表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限制高消费;
(7)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a)投标人请于3月20日10时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人下述账户,逾期无效(以招标人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需注意银行回单为投标资料中的一项,请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投标成功:
收款人: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55*****98101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纺大厦支行
(b)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电子科技大厦B座5-8层、C座5-7层整体租赁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视为废标。
5. 投标指引
5.1本次招标结果将作为公司确定项目承租人的依据,因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司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单位如存在拒绝或逾期接收房屋、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投标文件签署合同或其他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2 关于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正式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方凭银行转账凭证由招标人在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账户。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或者给予其他不当利益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的中标人需提供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上述4.1(7)条中指定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08日下午15时整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6.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按平台规定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0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线上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加密投递至CEC电子采购平台(具体参照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逾期将无法在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7.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为保证各投标人能顺利进行投标工作,请在注册通过后尽早申请CA,相关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支持。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将无法投递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11号中电迪富大厦30楼
邮编:******
联系人:黄志敏
电话:0755-********
电子邮箱:huangzm@cecis.com.cn
招标采购监督:jiandu@cecis.com.cn /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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