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HDSJSTJS-2023-(Ⅱ)-JL号
2、项目名称: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万元),超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内容: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根据所属地的不同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分别为:
施工Ⅰ标:本标段主要位于李典、沙头以及广陵经济开发区,标段建安概算投资约254.1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1)李典镇:整治农村河道12条,长度15.64km,疏浚土方约1.69万m3,整坡土方1.33万m3,清杂面积*****m2,岸坡绿化*****m2,栽植水生植物4743m2,新建杉木桩护岸30m,拆建φ80cm管涵3座。
(2)沙头镇:整治农村河道5条,长度7.16km,整坡土方0.64万m3,清杂面积*****m2,岸坡绿化*****m2,栽植水生植物3560m2。
(3)经济开发区:整治农村河道1条,长度1.24km,整坡土方0.05万m3,清杂面积2000m2,岸坡绿化2000m2,栽植水生植物100m2。
施工Ⅱ标:本标段主要位于头桥镇境内,标段建安概算投资约228.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头桥镇:整治农村河道11条,长度23.95km,疏浚土方约0.5万m3,整坡土方1.53万m3,清杂面积******m2,岸坡绿化******m2,栽植水生植物6700m2,拆建φ120cm管涵3座。
7、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标计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即为对上述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第二批)施工Ⅰ标、施工Ⅱ标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8、工期:113个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行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领取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B130室)。
方式:发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至*********@qq.com邮箱后确认获取。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AB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AB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貳份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82*****815(邮件标题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18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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