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加工线辅联设施完善优化(ZQ)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加工线辅联设施完善优化(ZQ)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加工线辅联设施完善优化(ZQ)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S-QCNK-H-2023-3010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加工线辅联设施完善优化(ZQ)

(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1300.00万元(含税总价)

(五)交货地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六)交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于设备初验合格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0日历天(可间断性施工,合计10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招标人使用状态。

三、招标内容

为满足2400KG/H加工线生物酶处理加工需求,进一步提高发酵后烟叶生产能力及生产牌别响应及时性,拟对2400KG/H加工线辅联设施(包含带式输送机、往复式带式输送机、寸动式布料车、Z形带式输送机、振动式输送机、金属探测仪等)进行完善优化及电控系统适配调整,包括现场安装施工、设备运输调试、保险费用、进出口差价、设备选项、配套公用工程及员工培训等保证项目顺利投入使用的全部工作,保障2400KG/H加工线叶片松散、生物酶加料、烟叶加料、储叶、烘丝、叶丝风选及梗丝掺兑、加香等工艺点的设备功能及工艺指标参数。

四、投标人资格要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六)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四)中国烟草总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4)携带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②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3)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411032*****0001

行号:308*****6122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收件人:张晓宇

(四)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驰、张晓宇

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内蒙古,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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