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77号案件受理、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招标公告
(2023)粤03破77号案件受理、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招标公告
深圳市艺丰祥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件受理、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艺丰祥管发第001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0日受理深圳市艺丰祥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下称艺丰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月3日指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为艺丰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陈燕为管理人负责人。
艺丰祥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24楼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燕、张弛;联系电话:133*****943、193*****576)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艺丰祥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复杂,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案于2023年4月27日15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将以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便利债权人参会及行使权利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全体债权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艺丰祥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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