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17局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中铁18局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铁25局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钢材、型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17局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中铁18局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铁25局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钢材、型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17局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中铁18局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铁25局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钢材、型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3-32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城市管理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包件号:XC01。
1.2本招标项目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包件号:GC01、SN01。
1.3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包件号:CY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新建人行天桥一座,主桥长56.06米,净宽3.5米,桥面呈宽布置,跨中宽度9.873米,端部宽度3.5米,主桥结构采用异形箱梁,梁高1.4米。共设置8个梯道,分为长16.6米宽3.6米和19.841米宽2.6米两种梯道型式。主要建设内容还包括桥梁工程、亮化工程及电器工程等。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位于广西河池南丹县。本项目属于园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供水和排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同步建设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清污分流工程以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
供水工程:新建供水厂2座,工业水厂规模分别为3万m3/d,生活水厂规模为0.5万m3/d,取水泵站2座,规模为3万m3/d。
(2)排水工程:新建物流园污水处理厂一座,初期雨水处理系统6000m3/d,与现有4000 m3/d处理规模合并后,总处理规模达到*****m3/d;工业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总厂工程:总处理规模达到*****m3/d;
(3)清污分流工程:新建排水涵B*H=0.8m*0.8m~4.0m*4.5m 约7.5km,配套沉砂池13座。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合同总造价5.667亿元。
2.1.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右线绕行段DYK0+000~DYK8+628.601、线路长8.628km;左线绕行段DGK0+000~DGK8+628.602段,线路长7.393km,单线线路总长16.021km;双线并行段 DGK8+628.602~六律邕江特大桥DK16+848.9,双线线路长4.830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409万m3(断面方)。 桥梁总共34座、总长9370.3m,其中特大桥5座、长4668.2m;大桥16座、长3615.7m;中桥13座、长1086.4m。箱桥3座、箱顶面积1594.26㎡,涵洞17座、326横延米。单线隧道5座共1.4km,其中白鹤岭隧道215m、盘古岭隧道187m、罗村隧道510m、桥甘岭隧道280m、火花岭隧道208m。轨道工程:DK0+000~DK194+800轨道铺设、南宁东站南广场东咽喉16道与XV道间增加渡线1组、云钦联络线拨道长度0.945km、南宁东站柳南场东咽喉工程左线DKO+OOO~DKO+l00、右线:DYKO+OOO~DYKO+350改造、既有南钦联络线拨道GNK2+455~GNK3+400。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型材(XC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应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3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GC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钢材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3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水泥(SN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柴油(CY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3) 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南80号
联 系 人: 陆苗
电 话: 155*****782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南80号
联 系 人: 陆苗
电 话: 155*****782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83号中铁二十五局南玉铁路项目部
联 系 人: 覃先生
电 话: 133*****433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广州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02室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汤工 电话:02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 6296 888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贺州大道人行天桥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型材 | XC01 | 吨 | 815.053 | 500 | 2 |
2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吨 | 8029.00 | 1000 | 5 |
3 | 水泥 | SN01 | 吨 | *****.47 | 500 | 3 | |
4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1 | 吨 | 800 | 500 | 2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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