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地力培肥农家肥(鸡粪)采购项目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地力培肥农家肥(鸡粪)采购项目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地力培肥农家肥(鸡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地力培肥农家肥(鸡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圣弘招字【2023】第0130-1号;
1.2项目名称: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地力培肥农家肥(鸡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470万元。采购内容为鸡粪采购;
1.4最高限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1.5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费用 (万元) | 备注 |
鸡粪 | 水分≤65%;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28%;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锯末+秸秆粉≤10%;不掺土不掺砂。 | 吨 | 470 |
注:①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应以实际需求量供货,费用结算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②供应商提出的报价应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即包含运输费、装卸费、施撒费、税费等)。报价单中的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
③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6服务地点: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需运至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德平片区,最终以通知的交货地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发货通知单等通知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内分批完成供货;
1.7服务期限:2个月;
1.8结算货款:在完成收货及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90%款项;供应商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报告的15个工作日内,开具每批次货物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每批次货物剩余的10%的款项待收到每批次货物等额增值税发票并在采购人作物种植结束后经双方核对无误,一并结算给供应商;
1.9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适用双方约定标准;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的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供应商资格,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无行贿记录;以上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授权代理人等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进行登记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注: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00元)(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建议于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账户名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联系电话:0876-*******(代理公司座机)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响应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2.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2.3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3.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供应商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4.保证金退还
4.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5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二次谈判,如果供应商有意更改第二次报价及投标实质性内容,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如果供应商不到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及投标实质性内容的更改,将默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及投标实质性内容为第二次的报价及投标实质性内容,
为防止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及时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携带刻录好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至开标会现场;
若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采用光盘或U盘现场导入,其他情况不予启用。若开标会现场须导入光盘或U盘内电子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砚山县平远镇华侨农场一队
联系电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御兴园A区C5-04商铺
联系人:杨晶/彭月娟
电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彭月娟
电话:0876-*******
2023年3月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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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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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76-*******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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