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科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科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23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科研、教改项目(简称: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校级项目,包括校级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科研青年项目、教材建设项目、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育厅终止并降为校级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报送教学科研部,由教学科研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批。
(二)3月31日12:00前,各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交至教学科研部,联系人:何慧莹,地点:办公楼310,邮箱:********@qq.com。
三、结题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表内需完成学校财务盖章与项目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注意使用经费的单位为“万元”。
(二)项目研究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三)结题成果验收材料(1份):开题报告、申请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专利、奖励、专著等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的A4纸复印件,双面打印,并按封面、版权页(论文集必须复印刊号)、目录页、论文正文全文、封底等顺序整理与结题申请表和年度进展报告一起装订;论著提供原件1本。
(四)经过编目的各种成果一式1份,如软件(刻成光盘)、产品实物、模具或演出图片资料、课件等附属材料。
(五)《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和结题成果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打包,以部门为单位发至教学科研部何慧莹处。
四、其他事宜
(一)在研项目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的,可以申请变更调整。研究期限不予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2)并提交阶段性成果。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部联系,联系人:何慧莹、闭乐华。
附件: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基金(科研、教改)项目结题申请表
教学科研部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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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科研、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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