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05破4号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桂05破4号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1年12月3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海中院)作出(2021)桂05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广西金投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公司)对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澳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3月21日作出(2022)桂05破4号决定书,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担任汇澳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保障破产重整成功,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汇澳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澳公司基本情况
汇澳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3日,经营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2日,登记机关为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799******H,现任法定代表人为黄重才,注册资本2033.6万元;共有两名股东,其中黄重才出资1,830.24万元,持股90%;黄波才出资203.36万元,持股10%;注册地址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241号鸿源生态新城C栋104房。经营范围为对工矿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经营);机电产品(不含进口汽车、小轿车)、五金交电、百货、海产品销售(不含干海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澳公司于2007年4月与北海华纺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购入北海市北海大道南、云南路以西18,249.85平方米土地,计划进行M栋(即1幢)、N栋(即2幢)、R栋(即3幢)房产的开发。汇澳公司于2011年开始对N栋进行开发,截至审计基准日N栋尚未最后完工,但已交付部分房屋,且已有部分住户装修入住;汇澳公司于2014年开始对R栋进行开发,截至审计基准日,R栋未完成最终竣工验收手续,但大部分房屋已交付使用;M栋只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未开工建设。
根据中威华通公司出具的汇澳公司以2022年4月8日为基准日的《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中威华通专审(2022)第3040号)可知:在审计基准日,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8,356,439.75元,其中存货126,582,090.00元(R栋64,332,020.00元,N栋62,250,070.00元)。现有存货包括已完工的R栋,未完工的N栋,未开工的M栋。R栋销控表记录未售住宅110套,面积10,075.41平方米,未售车位100个,面积14,793.09平方米;N栋销控表记录未售住宅208套,面积14,574.35平方米,未售车位280个,面积16,218.48平方米;R栋和N栋合计销控表记录未售住宅318套,面积24,868.50平方米(其中已设置抵押权的未售住宅280套,面积21,746.51平方米;未设定抵押权的未售住宅38套,面积3,121.99平方米),未售车位380个,未售车位建筑面积29,622.02平方米(全部为抵押物)。未开工M栋占地面积1,704.2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1,442.13平方米。
管理人不保证上述资产全部是汇澳公司的破产财产,如意向投资人需进一步了解汇澳公司的具体情况,可通过尽职调查的方式进行核实。
二、重整方式
以下重整方式,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或意向投资人可提出更好的投资合作模式,管理人均欢迎洽谈。
(一)股权转让式重整:投资人以一定的对价受让债务人100%的股权。债务人出资人退出公司经营,投资人接手经营公司,完成润和花园项目的建设,以经营所得供全体债权人分配。
(二)资产买断式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由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一次性买断债务人全部存量资产,剥离全部债务,所得资金供全体债权人分配。
(三)续建式重整:引入有相关经验的重整投资人自行投入资金并按全开发流程负责项目续建施工、销售、竣工验收的工作。续建投资款列为共益债务。以销售房屋的回款及处置资产的资金供全体债权人分配。
三、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一)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
1.意向投资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社会团体,或上述主体之间的联合体。
2.意向投资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4)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按时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
(二)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遴选重整投资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在北海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将由管理人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行业经验、投资总额、投资方案、经营方案、支付期限、债务清偿等条件综合评分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重整投资人确定日期:2023年4月20日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意向投资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公告在网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时止,前往管理人处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意向投资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管理人递交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4月10日17时止。
五、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4月10日17时前足额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如未中标无息退回至原账户。
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和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618*****0238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6号皓月大厦12楼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37*****856。
黄律师,电话177*****510。
北海汇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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