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7: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购 项 目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政 采 云 平 台 ( https://www.zcygov.cn/) 获取 (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并2023 年 3 月 20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C2023-C3-******-GXLH

2.项目名称: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00) ;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00) ;

6.采购需求: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内容简要描述

1

南丹县公共信息系统提升工程

1 项

提升南丹县笼箱盖枫杏旅游景区、扬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南丹县蛮降农耕旅游景区、羊角山公园、莲花村桃李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六龙茶茶旅融合示范基地、下水乡村旅游区、田甜农场、大水井休闲山庄、聚龙湾休闲山庄、鼎罐屯农家乐、拉所逸乐山庄、云观天景区、巴平湿地森林康养旅游景区、河之洲商务酒店、维也纳酒店、优程酒店、阿尔卑斯大酒店、大厂宾馆、金富瑶大酒店、土司大酒店、歌娅思谷泥巴房民宿、丹炉山木兮园民宿、丹炉山仙丹阁民宿、丹炉山景区、巴平下街乡村旅游区、南丹矿物温泉生态旅游景区、铜江公园、广西南丹里湖白裤瑶生态博物馆、朵努社区骑行绿道等公共信息系统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 38日至 2023 320日。

获取方式:通过CA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2023 年 3 月 2009时 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竞标人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登录“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竞标人应派法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 (北京时间) :2023 年 3 月 209时 00 分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 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 ,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政 采 云 电 子 交 易 客 户 端 ” 请 自 行 前 往 广 西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 6c91.0.0.c51f9820a*****eabb9bcbdf01af125e) ;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数字证书, 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完成 CA 数字证书 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3)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4)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磋商会 (所需在线竞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 并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介质 (U盘或光盘等) 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 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在磋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后,如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签: 公共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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