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维保及值班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度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维保及值班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维保及值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CG-2023-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维保及值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度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维保及值班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维修及检测;会展中心一、二期场馆消防值班室24小时值班巡查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本单位注册;
(3)投标人作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投标人信息应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 mac 或者 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凡报名的供应商,报名后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安全、费用(交通、人员、住宿)及其他不可预见事项。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承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秦基大厦D座601室

联系方式:13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玉斌

电 话:130*****1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保及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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