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378)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810378)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064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官桥站到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100,000

5. 发货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官桥站

6. 到货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3-10 至 2023-12-31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3-09 16:05:37

四、竞价主要条款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运方)就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煤炭运至前湾港(黄岛站)交货,铁路运输承运相关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约10万吨

5. 发货地:官桥站

6. 到货地:前湾港(火车直达交货,火车发运到站为黄岛站,卸货地点为前湾港或)

7. 报价单位:xxx.xx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3-10至 2023-12-31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竞价要求

1.竞价承运方须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煤炭销售资质的相关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并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trlcg.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

2.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须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在竞价时,竞价承运方应填报一票含税运输综合费用报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如遇国家法定税率调整,双方可根据税率变化和执行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的形式,如100.55元/吨。此报价包含煤炭出矿后至前湾港(黄岛站)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矿后海运费、汽运搬倒费、站台费、铁路运费、装卸费、铁路过衡费、货物运输保险费、铁路取送车费、预付保证金等财务费用、途损(合理损耗为出矿数量的1.2%,超出部分由承运商承担,火车直达交货按照出矿数量和黄岛站轨道衡数对比损耗,)、风险、利润、安全、环保、等港口交货前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本次物流费用报价原则为前湾港交货价***元/吨。

5. 承运方自确认为中标单位后,需缴纳所拉运煤炭不低于3列火车约9000吨的煤款作为煤炭发运保证金,在4月30日之前至少由上游发运一列煤炭,如未进行发运托运方有权扣除全额竞价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且在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8万吨兑现,煤炭发运量少于计划发运量,按照发运比例进行扣除竞价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6.承运方需具备防范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并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以综合考量报价价格,最终确定1家报价承运商为中标承运方。

2.如承运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注:按承运方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3.因承运方原因未按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承运,视为主动放弃承运。

4.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运输要求及煤炭装卸责任

1.承运方需要在发运前,缴纳500万(3列火车约9000吨所拉运煤炭煤款)作为煤炭发运保证金。

承运方采用火车直达交货,火车到达前湾港(黄岛站)后,向托运方转移货权及相关单据后,可退还相应数量的煤炭发运保证金。

2. 承运方协调并配合矿方装车,过磅及封条粘贴完毕后方可启运,并运至指定地点。

3.承运方应按照国家和相关政府规定执行,运输途中因超限、超载、违反交通规则、环保、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4.装车过磅后,承运方须加盖好篷布,粘贴封条,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私自拆封、更换货物,确保封条完好、原装货物保质保量到达目的地。私自倒装、更换合同约定的煤种,造成托运方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保事件(如未加盖苫布、撒煤等),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的,均由承运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

5.合同期限内承运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承运方原因连续1个月未按照承运计划进行本合同电煤运输,对托运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并全额扣除竞价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6.因重大事项、不可抗力(如环保管控、疫情管控、自然灾害等)造成长期不能发运,经双方协商解决。

7. 铁路运输过程中承运方负责铁路车皮计划的申报、请装车、通知煤矿备货、铁路运输及提供其他相关铁路物流服务。

8. 承运方需派监质监装人员负责将煤炭从煤矿出矿至前湾港(黄岛站)前过程中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托运方货物安全、准确、完整地运送至目的地。

9.根据电煤需求,由双方共同商定每月的运输计划。承运方需保证运力满足托运方每月提出的货物运输计划,确保具备合同总量月平均量的运力,确保每个月完成承运方当月货运计划全部货物的运输工作。

10. 因承运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发生诉讼,托运方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四)数质量确认

1.数量验收

以黄岛站铁路部门轨道衡数量或前湾港地磅数作为结算依据,并按照出矿数量进行校核。

2.质量验收

(1)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前湾港卸车时进行采、制、化质量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煤炭出矿质量校验,若偏差超过120 kcal/kg,则按照出矿价格/合同热值进行奖罚。

(2)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3)火车到站第三方检验机构卸车检验费费用由托运方承担。

3.如承运方对到厂数量、质量结果有异议,以书面方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五)结算

1. 现汇结算物流综合价格=运输物流费用-数质量奖罚综合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尚未完成合同结算的,结算期限不受本合同履行期限限制,以双方实际结算安排为准。

3. 煤炭质量价格调整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以矿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中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在±120kcal/kg(含±120 kcal/kg)范围内不奖罚,超出120 kcal/kg,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 kcal/kg,价格增加(煤炭出矿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煤炭出矿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五位,四舍五入)。实际交货热值降低超出300 kcal/kg,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煤炭出矿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2)元/吨。实际交货热值降低超出400kcal/kg,托运方有权拒收。质量调整费用由托运方在物流运输费用中核增或扣除。以上价格调整为分段连续考核,计算过程保留五位小数点,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4.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控导致煤矿发货煤质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5.结算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煤炭以火车直达抵达前湾港(黄岛站)卸车后,双方按照黄岛站铁路部门每列轨道衡数量以按月结算方式进行物流费用结算。

结算前承运方需向托运方提供下述单据(传真件有效,原件需邮寄托运方):货权转移证明、托运方出具并经双方确认盖章的价格确认函、矿方发货数量等相关单据等材料,托运方向承运方支付物流综合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负责协调月度运输计划安排,并在货物启运前通知承运方。

(2)托运方负责对承运方合格完成电煤运输任务后运输费用结算手续的办理工作。

(3) 托运方有权对煤炭装车等工作进行监装监运,丙方做好配合,并服从管理。。承运方应予以配合,过程中如监管方提出合理意见承运方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2.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充足运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向托运方发运货物,并将货物按时运输至前湾港(黄岛站)。

(2)承运方应在装车点全程协调汽车、火车装卸事宜。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做好安全及环保措施,不得人为改变煤质、煤量,不得转卖第三方,否则承担托运方的全部损失,托运方可按5倍竞价履约保证金扣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承运方承担煤炭由煤矿运输至前湾港(黄岛站)交货前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人身车辆安全及环保等全部责任及费用。

(4)合同期限内,实际发运量以托运方要求为准,并作为兑现率考核标准。

(七)其他事项

1.上述竞价条款为此次承运竞价有效组成部分,最终以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期内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可以协商启动价格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确定。

3.竞价履约保证金:竞价履约保证金收取、考核及退还

(1) 报价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价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与报价供应商要一致;缴纳竞价履约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摘要处注明“黄岛山东能源承运竞价履约保证金”。

(2) 竞价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账 号:380*****090********

(3) 若报价供应商未入选且无违约行为的,竞价履约保证金可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退还,退还审批完成后无息退还至报价供应商账户,若不申请退还的自动转为下次竞价的竞价履约保证金。

(4) 若报价供应商入选但逾期未签订合同,直接扣除竞价履约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程鹏

3. 联系电话:158*****677

六、备注

七、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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