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的委托,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

2.2招标编号:SYXX*********

其他编号:HBT-********-******

2.3招标范围:全市烟草系统网络设备运维服务及SDN ADCampus和传统网基础和高级保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 “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2.4预算金额:15万元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4)存在供应商及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

(5)存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其他禁入措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3 月 09 日至2023年 03 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财富广场九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账号:820*****002******

开 户 行: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路支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二号会议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财富广场九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3 月29日 15时 00分。

6.2开标地点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二号会议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20号财富广场九楼)

6.3 其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联 系 人:陈璐

电话:0719-*******

邮箱:*********@qq.com

监督管理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规范办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511号

联 系 人:王英

联系电话:07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余江、庹毅

电话:0719-*******

邮箱:**********@qq.com

9.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 信息系统软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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