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潭水电站大坝、地下厂房安全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洞潭水电站大坝、地下厂房安全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洞潭水电站位于永顺县石堤镇境内,沅江四级支流洞潭河干流,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6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10.0m,总库容1119万m3。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由溢流坝段和重力坝段组成,3孔溢流坝布置于河床中部,堰顶高程402.0m,孔口尺寸10×8m(宽×高),坝顶高程415.7m,最大坝高59.2m。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项目内容

序号

监测项目

测点数量

单位

1

平面控制网

2

2

水准控制网

2

3

坝顶几何水准测量

8

4

大坝视准线人工测量

8

5

廊道应力应变

8

6

地下厂房应力应变

11

7

合计

39

(二)技术规范

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259-2010)

2.《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3.《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5256-2010)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2006)

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2000)

6.《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2000)

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

8.《工程测量标准》(GB*****-2020)

9.《水位观测标准》(GBJ 138-90)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本询价项目相应的营业范围和施工能力。

2.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1个监测类的项目业绩,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提供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双方签字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的复印件(业绩计算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施工、质量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年内每个季度完成1次观测仼务,每次观测完成后10日内出具观测报告。

2.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要求。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有效期不小于60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计算)。

六、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

5.报价表。

6.履约能力证明文件(至少包含监测类施工业绩)。

7.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的投递方式和截止日期

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人应提供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密封,并写明:①询价人:湖南芙蓉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②项目名称(洞潭水电站大坝、地下厂房安全监测项目)及询价编号(FR-XJ-2023-02),③在2023年3月9日17:30时前不准启封;④报价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后,按询价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询价人。

3.询价人不安排统一的现场勘查,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联系询价人预约现场勘查。

4.报价人应于在2023年3月9日17:30时前,将报价文件以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报至询价人,送达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府正家园C栋301室。邮寄件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因快递公司延迟邮寄的,收件人拒收并由寄件人承担此后果。

八、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湖南芙蓉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frgs.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湖南芙蓉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询价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府正家园C栋301室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方式:138*****538

邮箱:*********@qq.com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2:评审办法

湖南芙蓉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安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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