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受宁海县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海县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SD2023-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宁海县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5.8万元/年,29万元/5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不实行线下发售,请要购买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所需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逾期发送则报名无效。
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03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30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入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购买费:
收款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宁波银行南苑支行
收款账号:240*****000******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标书购买缴纳凭证。
以上资料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16:00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苑支行;
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楼)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波市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维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199
代理机构: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楼
联系人:王瑶红、蔡青青、张琳玲、方海杰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标签: 引进第三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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