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的三明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编号为0624-********),已由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概况:三明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智能化系统,包括楼宇自动控制、安全防范、智能一卡通、综合布线、卫星有线电视、公共广播、多媒体电子会议、电子显示、系统集成等系统及机房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双园路原人民饭店旧址;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与大楼装修同步进行;
2.5.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智能化系统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创“闽江杯”;
2.6. 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4.1. 具备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 具备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 具备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4.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4.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相关专业二级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自200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智能化系统工程。
4.6.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新市中路建委大楼)。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杭陈卫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东街支行
帐号:****************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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