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平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平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选任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年03月09日 11:30

2022年11月25日,本院作出(2022)湘062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成生申请对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2月9日,本院作出(2022)湘0626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为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

因需对平江县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管理人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通过公开的方式选定审计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定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选聘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入选《岳阳法院2022-2023年度专业机构名册》,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 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3-4名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其中2名注册会计师),且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从事过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

4. 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范围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债务人现有的财务信息和会计资料,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根据实际情况逐项清理、核对和查实,严格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清算工作的需要,对债务人注册资金实缴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并应特别关注清理、核对和查实债务人使用的个人卡资金流向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将资金流向列为审计重点并如实披露;

3.协助管理人核查阳光酒店公司及关联方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

4.对债务人的应收类款项应采取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5.审计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6.核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财产等情况;

7.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8.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9.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10.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

11.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13.本院、管理人和债权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 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后在管理人依要求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书面向法院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

2. 审计机构应派遣3-4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3. 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现场人员完成本案审计工作,对资产盘点、资金往来清理等各项基础工作有足够的人员保障;

4. 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管理人有权要求审计机构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 审计机构从事本项目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 审计机构近4年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7. 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本院或阳光酒店公司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8.审计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9. 收费标准。审计机构可以参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七折收取审计费用,且接受本院最终调剂。对于账上无任何资金的破产企业,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审计报告;账上有资金的破产企业,审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费用。

二、审计机构的选定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程序,本院将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开摇号,通过第一轮摇号确定一家机构成为本案审计机构,第二轮摇号确定一家为本案备选审计机构。若无机构申报或符合报名资质的机构不足3家的,本院将从入选《岳阳法院2022-2023年度专业机构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抽选符合资质条件的备选机构(3家以上或补足3家)摇号产生一家审计机构。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7时;

报名方式:*********@qq.com%EF%BC%8C%E9%82%AE%E4%BB%B6%E5%92%8C%E7%94%B3%E6%8A%A5%E6%9D%90%E6%96%99%E5%8E%8B%E7%BC%A9%E5%8C%85%E5%9D%87%E4%BB%A5%5C%E2%80%9C%E6%A1%88%E4%BB%B6%E5%90%8D%E7%A7%B0+%E7%94%B3%E6%8A%A5%E6%9C%BA%E6%9E%84%E5%90%8D%E7%A7%B0%5C%E2%80%9D%E5%91%BD%E5%90%8D%E3%80%82">申报机构须在人民法院诉讼网本公告发布页面进行报名;并于本院确定的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汇编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本院综合办(司技)联系方式:徐锋玉 183*****788

有意向参与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1*****779

平江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9日

,平江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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