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法律意见、绩效评价及PPP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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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3-10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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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法律意见、绩效评价及PPP项目绩效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开七区62栋一单元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法律意见、绩效评价及PPP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HCGJ-2023-FW006-1

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财务评价

专项债券财务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80万元

80万元

HCGJ-2023-FW006-2

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法律意见

专项债券相关法务咨询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80万元

80万元

HCGJ-2023-FW006-3

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绩效评价

专项债券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80万元

80万元

HCGJ-2023-FW006-4

2023年度公主岭市PPP项目绩效评价

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120万元

120万元

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标段: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三标段、四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三标段、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的绩效类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开七区62栋一单元401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一标段: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6)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誉截图;(8)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三标段、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的绩效类证书;(9)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3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公主岭市财政局

地址: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

联系电话:王晓东0434-*******

2.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开七区62栋一单元401

联系方式:蔡博0431-********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博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公主岭市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4-*******

采购人地址

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开七区62栋一单元4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公主岭市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法律意见、绩效评价及PPP项目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万元)

360.******

最高限价(万元)

36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标段:专项债券财务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二标段:专项债券相关法务咨询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三标段:专项债券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四标段: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标段: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三标段、四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三标段、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的绩效类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3.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3-10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经开七区62栋一单元40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一标段: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6)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誉截图;(8)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三标段、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的绩效类证书;(9)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3-30 13:00

开标时间

2023-03-30 13:00

开标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蔡博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价 专项债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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