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6:09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中心:

为做好我市2023年内陆禁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现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职责组织实施。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表格名称
南农局发〔2023〕11号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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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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