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招标公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招标公告


濮阳县 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已经濮县财[2015]88号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梁庄乡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NYXPY-2015-0715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濮阳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梁庄乡、海通乡、庆祖镇、渠村乡、徐镇镇;

3、总 投 资:约259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及村自筹资金;

5、建设内容:村内道路;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 期: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经网上查询有在建工程,则无条件按无效标处理,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4、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金额);

5、财务要求:近两年(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中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0357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梁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87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年7月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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