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房建项目部地材集采物资公开竞谈公告YC-CGJH-2302-1475

西安阎良房建项目部地材集采物资公开竞谈公告YC-CGJH-2302-1475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地材)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YC-CGJH-2302-1475

1.竞谈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竞谈条件,现进行招标竞谈采购。

项目采购物资的招标竞谈条件,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谈。

2. 项目概况与公开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街办新跃村安芦组,本项目安置区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共*****.0㎡,安置房建筑面积*****.0㎡,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其中居民经济发展用房安置面积*****.0㎡,配套商业服务网点5500.0㎡),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00㎡,地下建筑面积约*****.0㎡,建筑基底面积7453.0㎡,道路及铺装面积*****.0㎡。(本项目最终设计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发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合同中设计开工日期计划为2020年3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计划为2020年 06 月 20 日,工程竣工日期计划为2023 年 10月 01 日。合同额含税为*****.21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含税32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21万元。 项目于2020年3月19日中标,业主(西安市阎良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监理(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作业单位为联合体承包(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竞谈内容、包件划分及招标竞谈依据

2.2.1 招标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竞谈公告附表《公开竞谈物资一览表》,本次公开竞谈一包一投。

3、公开竞谈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混凝土砖投标人资格:

3.1.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并须取得生产厂商的书面授权。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混凝土砖月供应能力在5000方及以上。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商正规合法的授权文件。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2022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ALC加气混凝土板投标人资格:

3.2.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并须取得生产厂商的书面授权。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ALC加气混凝土板月供应能力在3000方及以上。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商正规合法的授权文件。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如为2022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等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2.6、履约信用要求:本包件投标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3复合保温砖及配砖投标人资格:

3.3.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并须取得生产厂商的书面授权。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复合保温砖及配砖月供应能力在4000方及以上。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商正规合法的授权文件。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如为2022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等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3.6、履约信用要求:本包件投标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3.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3.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干混砂浆投标人资格:

3.4.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并须取得生产厂商的书面授权。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干混砂浆月供应能力在4000吨及以上。

3.4.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商正规合法的授权文件。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年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如为2022年新注册公司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等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4.6、履约信用要求:本包件投标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4.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4.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公开竞谈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挂网,采取两轮或多轮谈判竞谈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公开竞谈安排

5.1 竞谈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5.2 公开竞谈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5.3、投标人须知:

5.3.1投标响应须知

招标人只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未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正本每页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小签)或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对《物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5.3.2供应要求须知

关于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均视为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人本项目的现场施工条件,投标人所有运输配送车辆必须手续合法齐全,配备拥有手续齐全,合法驾驶资格证书的车辆司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车辆途径道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以及对运输道路的损坏均由投标人负责。

5.3.3标书须知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招标文件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网银转账时注明标招标咨询费及包件号(例如:ZLWZ-01包件招标咨询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及网上均需提供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①投标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④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据上需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请把上述资料及购买标书的汇款单据扫描成图片格式(不接受PDF格式)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招标文件电子版(款项到账后两天内)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如需纸质版,现场购买地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5.5、公开竞谈文件递交:

所有竞谈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4月3日上午8:00-9:00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竞谈

6.1、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00

6.2、地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安芦巷)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安芦巷

联系人:白 炯

电 话:177*****946

电子邮箱:*********@qq.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四公司阎良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账号:990*****02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8.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执纪审查室

电话:028-********;02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028*****296028*****078

邮编: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10号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表1 公开竞谈物资一览表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采

购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人

备注

1

ZLWZ-01

混凝土砖

MU10 240×170×90

******

2023年4月至12月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设计要求,按计数验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烧结页岩多孔砖

2

ZLWZ-01

1000 MU7.5 390×190*90

*****

烧结空心砖

3

ZLWZ-01

MU10 170×90×53

******

烧结实心砖

4

ZLWZ-02

ALC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200mm

立方

1462.40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设计要求,按量方验收

ALC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5

ZLWZ-03

复合保温砖及配砖

QBR Ⅰ 300*280*150

******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设计要求,按计数验收

复合保温砖

6

ZLWZ-03

MU7.5 280*140*70

*****

烧结页岩多孔砖

7

GFSJ-04

干混砂浆

DM M5

1115.30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设计要求,按过磅验收

干混砂浆

8

GFSJ-04

DM M10

2183.85

干混砂浆

此表为公开竞谈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签认的工地收料单为准。招标人有权对订货数量做出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但保持单价不变。


,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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