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已建成道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已建成道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已建成道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21.75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2022年已建成道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综合单价限价:人民币1821.75元
采购需求:2022年已建成道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隆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