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购买校车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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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3-0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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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购买校车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3-05;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购买校车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234.39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34.39万元/年;

采购内容:租赁标准校车9台(车辆要求4台43座,4台47座,一台40座),委托管理车辆12台,共计21台。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按年续约);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186*****615@sina.com%E5%B9%B6%E7%94%B5%E8%AF%9D%E9%80%9A%E7%9F%A5%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A1%AE%E8%AE%A4%EF%BC%8C%E7%BB%8F%E5%AE%A1%E6%A0%B8%E7%AC%A6%E5%90%88%E8%B5%84%E8%B4%A8%E6%9D%A1%E4%BB%B6%E7%9A%84%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A1%AB%E5%86%99%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8%A1%A8%E5%90%8E%EF%BC%8C%E7%94%B1%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8%B4%9F%E8%B4%A3%E9%80%9A%E7%9F%A5%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6%90%BA%E5%B8%A6%E6%8A%A5%E5%90%8D%E6%9D%90%E6%96%99%E7%9A%84%E5%A4%8D%E5%8D%B0%E4%BB%B6%E5%8F%8A%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8%A1%A8%E5%88%B0%E9%95%BF%E6%98%A5%E5%B8%82%E5%87%80%E6%9C%88%E5%BC%80%E5%8F%91%E5%8C%BA%E4%BC%9F%E5%B3%B0%E8%B5%84%E8%AE%AF%E4%B8%AD%E5%BF%832501%E5%AE%A4%E6%8A%A5%E5%90%8D%E5%B9%B6%E8%B4%AD%E4%B9%B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翟俊铭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电话:0431-********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购买校车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234.******

最高限价(万元)

234.39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LHS2023-05;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健康局购买校车租赁和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234.39万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234.39万元/年;采购内容:租赁标准校车9台(车辆要求4台43座,4台47座,一台40座),委托管理车辆12台,共计21台。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按年续约);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3-10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03 13:00

开标时间

2023-04-03 13:00

开标地点

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 萌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租赁 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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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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