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渔耕粤韵项目过河铁索桥工程(第二次)

西樵渔耕粤韵项目过河铁索桥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西樵渔耕粤韵项目过河铁索桥工程(第二次)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西樵渔耕粤韵项目过河铁索桥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西樵北沿河路和南沿河路间过河桥,基础Φ300AB型钢筋混凝土管桩,桥台C35P6钢筋混凝土,桥跨径4.259m 39.519m 4.622m,桥梯道宽3.7m(净宽2.7m),主桥宽3.254m(净宽3.0m),两侧设1.2m高铁索栏杆。本工程造价约114万元。

五、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 月,施工总工期为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六、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西樵渔耕粤韵项目过河铁索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投标单位(投标联合体)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点的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接受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主办人)。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b)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c)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f)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可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且该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人提供。)

5.2、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人提供。)

备注:上述第5.1项~第5.2项要求的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6、其他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单位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 7月17 日~2015年 7 月 24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③帐号:****************5④款项来源:渔耕粤韵铁索桥(简称)。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姓名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5年 7月20 日~2015年7 月24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十一、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2015年8月 7日900分~10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的资料包括:

1) 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

2)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5) 人员的相关证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人提供);

6) 资格审查资料;

7) 投标文件资料;

8) 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料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转826

传 真:****-******** 联 系 人:卢小姐

二O一五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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