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美磨滩动物乐园酒店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圩美磨滩动物乐园酒店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圩美磨滩动物乐园酒店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BFBB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美磨滩动物乐园酒店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BBZ*****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满 9 分。”经研读招标文件,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属性及多次现场勘查,本项目是否为民用建筑民宿主题酒店设计?如是,请问是否应改为“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公共建筑或住宅建筑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满 9 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9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2.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民用建筑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9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2.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3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e0ffbe1"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ahtba.org.cn/site/trade/affiche/detail/98ae90c7-be99-11ed-961c-*****e0ffbe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图设计 动物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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