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崇南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西樵官山海北东路18号物业招租公告
西樵镇崇南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西樵官山海北东路18号物业招租公告
西樵镇崇南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西樵官山海北东路18号物业招租公告
(中心编号:樵中农立【2015】0038号)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受西樵镇崇南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15年4月24日10时在西樵镇政府3202会议室对位于西樵镇官山海北东路18号物业进行竞价出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竞价,欢迎有意参加竞价者前来报价。
一、基本情况
1、出租物业①,物业地块土地证号:佛府南国用(2013)第040493号,地号:********4022CB03975,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共约1512.33平方米,物业并无房产使用证,可用于商业。出租物业②,面积约41.9平方米,物业地块并无土地使用证无用地指标,只能按现状使用。两个物业均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的物业。竞得人在取得物业的使用权后必须履行以下条件,否则按竞得人违约处理:1、竞得人必须按招租人所提供的《南海区西樵镇崇南居民委员会官山海北东路18号铺位加固工程方案》自行负担一切费用对承租的物业进行加固,加固完成后必须由崇南居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2、招租人提供竞得人使用的物业未经招租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随便加建、改建、重建。竞得人如需安装广告牌的,必须按镇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办妥手续。3、承租期内,消防、喷淋、用水用电增容、接安装污水管由竞得人实施并支付相关的费用,物业维修费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竞得人必须每年购买保额不少于200万元建筑财产保险,保险所得费用用作物业的修缮。4、招租人提供给竞得人使用的物业,竞得人不得用于出租屋使用,不得用于存放违法违规、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或污染周边环境卫生的污染物品,否则将按竞得人违约处理并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2、标的物所在位置:位于西樵镇官山海北东路18号
3、出租期限:20年,实际租赁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4、交易底价:60000元/年
5、租金收取方式:先缴交租金后使用,在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须把2015年12月31日前所产生的租金作为首期费用缴交给招租人,以后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缴交清下一年的全部租金。从计费之日起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个周期基础上递增10%。
6、竞价保证金:500000元。
7、合同保证金:500000元 。
8、土地使用要求:可用于商业,不得改建、加建、扩建。
二、竞价意向人准入条件: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企业法人,在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租赁项目采用明标竞租方式出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价的可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西樵镇城乡统筹局5号室索取竞价详细资料。
五、竞价意向人请于2015年4月24日1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西樵镇政府3202会议室参与竞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樵镇崇南居委会
联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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