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一期项目等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一期项目等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招标邀请
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一期、四川长江工业园区年产能10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宋家镇民生补短板及配套用地、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四川长江工业园区胡坝至西牛村连接线(原青冈路)三期建设、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二组团三期、宜宾丘陵22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NR-〔2023〕-0008。
2.项目名称: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一期项目等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3.资金预算:对拆除单价执行最高限制:拆除面积:约6万平方米,框架、砖混、砖木、土木等综合价:8.0元/平方米(含机械和人工拆除),总价约48万元(最终拆除结算量以审计验收为准)。
4.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5.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宋家镇
拆除内容: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一期、四川长江工业园区年产能10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宋家镇民生补短板及配套用地、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四川长江工业园区胡坝至西牛村连接线(原青冈路)三期建设、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二组团三期、宜宾丘陵22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拆除(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范围)
拆除面积:根据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或《房屋拆迁统建还房补偿安置协议》按实计算工程量。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3年03月09日09:00至2023年03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qq.com,联系电话:136*****101。
获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第十章 附件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宜宾市华侨城纯水岸一期1栋2214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工农街3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82*****308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华侨城纯水岸一期1栋2214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36*****101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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