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S103线、S204线灾害防治工程边坡监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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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S103线、S204线灾害防治工程边坡监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S103线、S204线灾害防治工程边坡监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中卫分中心G338线翠柳沟至营盘水段预防养护等4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4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3年S103线、S204线灾害防治工程边坡监测项目。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2.3项目概况:本项目边坡监测通过对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点S103线公路K335+480~K335+610段、S204线公路K172+530~K172+840段、K192+920~K193+200段、K193+300~K193+730段4处公路边坡布设GNSS监测设备进行边坡地表位移自动化实时监测,同时在各处边坡增设视频监控设备,从而实现对公路边坡自然灾害风险的自动化实时监测以及公路边坡现场状况的可视化远程监控。2.4招标范围:为4处公路边坡地表位移GNSS自动化监测,共计布设GNSS监测点26个,监测基准点4个,视频监控设备5套。主要内容为见下表:服务类型工作内容边坡监测负责对存在自然灾害风险的4处公路边坡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边坡稳定性,设置预警预报阈值并进行预报预警,按月提交监测月报。机电安装①本项目边坡监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埋设与调试;②负责数据采集软件、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处理,应具备采集监测系统所有数据、进行预处理的功能,以保证监测数据接入宁夏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③做好监测系统工程移交、系统使用手册编制、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④系统维护期内负责对该项目仪器设备的质量维护,对该项目的监测数据及云平台系统数据维护。2.5服务期限:设备安装、调试、接入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1年,监测服务期1年。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资质等级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项目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企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3月9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只允许1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机电安装相关任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申请人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18:0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 1 号键。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至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招标代理: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央西大道53号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18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3*****638电话:187*****3652023年3月9日

167*****022********"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yc.yonyoucloud.com/opportunity/buyOfferDetail/167*****022********

,宁夏,中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边坡监测 防治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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