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信息公告

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

  四、具体内容:汕头海关拟对第一宿舍大院18号楼的旧电梯进行拆除及更换,需整体拆除并在甲方指定位置集中存放。详见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技术要求》附件2《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附件3《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图纸》。

  五、项目地址:汕头海关外马路20号

  六、预算金额:******.57元(其中,设计费7763.75元、预算编制费2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直接支付给设计、预算编制单位,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结算定案价进行结算)。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4《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评分标准》

  八、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电梯制造、安装、维护等经营范围。并提供如下证明:

  (1)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C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2)拟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十年以上制造、生产该品牌垂直电梯,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客梯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3)所投设备在广东省范围内有登记注册的专职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具有在广东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等相关证明;

  (4)负责办理电梯建设前旧电梯报废注销和施工完成后第三方检测验收、注册等相关手续以及提供拟投产品保修期1年,保修期内需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维保服务承诺书。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或几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5《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技术要求.doc

   2、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工程量清单.rar

   3、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图纸.pdf

   4、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宿舍电梯更换项目评分标准.doc

   5、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流宿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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