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服务
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长丰县农业农村局现对“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29.5万元。
3、招标需求:(1)土壤三普工作前期准备技术指导,含提供县级三普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经费预算等技术咨询和指导;(2)协助县级完成土壤三普样点校核与完善工作;(3)协助县级完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和土壤三普平台使用技术指导;(4)开展土壤三普知识和技术培训,包括土壤及分类基本知识、土壤普查技术规范、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5)提供土壤三普各环节的招标关键参数设置、内外业实施单位和成果汇总单位的遴选和相互融合、各环节工作质量控制、工作衔接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6)协助完成县级土壤三普技术总结,为项目验收提供技术指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科研院所单位优先;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人员配置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
四、评标办法
通过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候选供应商。
1、价格分(10分)。以通过评审后有效竞价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10。
注: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资信分(50分)。(1)供应商近些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土壤普查类(土壤调查、测土配方、耕地质量、农田土壤修复等)技术服务类项目,每个项目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2)供应商具有“土壤三普”项目工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20分。(3)供应商获得过土壤耕地质量、测土配方施肥、土壤修复治理或土壤墒情等相关科技类奖项,每个奖励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单位必须为所获奖励的单位及主要参与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表彰)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技术分(40分)。(1)项目负责人最高10分:具有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背景得5分,否则专业分不得;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得5分,副高职称得3分,其它职称得1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最高得10分:具备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背景且中级以上职称,每位得2分。(3)服务方案20分。提供详细、完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实施内容及关键环节、时间安排、质量保障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酌情评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职称证明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出具)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7:00前。
2、报名方式: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可直接递送或邮递至: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187号,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闫瑞,联系方式:0551-********,178*****751。
3、报送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7日9:00,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东四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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