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集团集采管理部
2023年3月人防工程采购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新华西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施工
一、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新华西路消防救援站项目
1.2建设地点: 清苑区中心西街南侧,丰收街东侧
1.3工程概况:执勤办公楼为框架结构,地下局部一层,地上四层。
第2条 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设计图人防范围内的人防门、人防封堵框、人防封堵板、战时封堵门制作、加工和安装;战时通风设备供应和安装等涉及人防工程的其它材料。(后附防护设备产品供货详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消耗、机械工具、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施工及现场文明施工。
第3条 签约合同价
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3.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防护设备产品供货详单)
3.2本合同附件《防护设备产品供货详单》中各项产品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3.3本合同涉及的人防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如未通过,乙方自行解决。供货材料清单中如出现缺项、漏项材料造成本项目无法验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4条 工 期
4.1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01;计划完工日期:2023.06.25。
4.2开工
4.2.1甲方应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应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工期自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4.2.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甲方应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损失不予计取。
4.3暂停施工
4.3.1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乙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3.2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复工通知。乙方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复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第5条 计 量
5.1乙方应每月20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30天内完成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2甲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甲方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3对乙方超出本合同、有效的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6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涉税约定
6.1 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时间和额度:无
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无。
6.2工程款支付
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序号 | 履约阶段 | 付款比例 |
1 | 材料设备全部到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后15日内支付 | 90% |
2 | 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 95% |
3 |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期满后15日内支付 | 100% |
付款执行规定:本合同履约期间,按照施工进度逐次拨付形象进度款,进度款总价款与履约阶段付款比例保持一致。
甲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期各种扣款(包括赔偿款或罚款、违约金等)甲方如未在当期扣除按合同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扣款,仍有权在后期结算、付款时进行扣除,或者另行追偿。
6.3工程变更及洽商
经甲方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写全称)关于变更、索赔)付款条款同期支付。
6.4发票提供及涉税约定
6.4.1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3%的专用发票)。
6.4.2乙方不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4.3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4.4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第7条 质量标准
7.1工程质量标准:
7.1.1本合同项中的防护设备产品、附属品及配件的制作、安装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加工图集、设计图集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7.1.2本合同项中的防护设备产品、附属品及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等技术规定。
7.1.3本合同项中的防护设备产品、附属品及配件等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7.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3如整体工程质量需要达到创优目标,乙方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甲方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7.4甲方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7.6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甲方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7.7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乙方采取措施补救的,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第8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合同图纸。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第9条 工程承包合同
9.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工作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与专业分包工作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2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工程师的指令。
第10条 工程图纸
10.1甲方在开工7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1套。甲方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甲方允许乙方可自费购买或复制。
10.2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包内容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第11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1.1甲方应确保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1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11.3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2)甲方在向乙方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4)甲方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11.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
11.5甲方负责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乙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乙方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各乙方的绿色施工进行统筹管理。
11.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11.7甲方应在乙方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乙方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第12条 乙方权利义务
12.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2.2乙方必须是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定点生产、安装企业,并在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备案,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12.3乙方应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12.4本专业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12.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12.6乙方负责合同中约定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12.7合同约定需甲方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交甲方。甲方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2.8乙方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如乙方违法进行转包或再分包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12.9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2.10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任命乙方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乙方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乙方项目经理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乙方做出。
12.11乙方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1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尾款后2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款项结清承诺书,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第13条 试验和检验
13.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现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甲方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2甲方对乙方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乙方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乙方重新试验和检验的。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第14条 安全绿色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环保问题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第15条 工程变更
1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可向乙方做出变更指示,乙方应遵照执行。没有甲方的变更指示,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15.2变更估价的约定:暂无。
第16条 完工验收
16.1本分包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16.2甲方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乙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3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第17条 工程移交
17.1乙方未能如期向甲方移交工程的,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按本专业分包合同价0.5%赔偿甲方损失。
17.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拆除临时工程,直至甲方检验合格为止。完工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关于完工清场的其它约定:暂无。
第18条 工程结算
18.1 乙方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18.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审核。最终以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的结算资料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第19条 质量保证金
19.1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无息支付。。
19.2缺陷责任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申请到期应返还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甲方应在14天内会同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20条 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0.1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起始时间为:
20.2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第21条 违约责任
21.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21.2乙方违约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乙方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
21.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后28天内,乙方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甲方可派人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甲方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甲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第22条 保险
22.1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为本分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乙方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乙方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
22.2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具体约定: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23条 支付方式:电汇
24、收货联系人及电话:张洪涛:199*****299 。
25、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7、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8、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30、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31、参与投标人
须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商或钢材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钢材销售内容等;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钢材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33、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57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57分。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16时57分。
七、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保定市清苑区新华西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材料明细表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新华西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施工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防门材料表
序号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樘 | 左开 | 右开 |
1 | BM1020 | 3 | 2 | 1 |
2 | BFM1520-30 | 1 | 1 | |
3 | HK1000(5) | 2 | 1 | 1 |
4 | BFM0820-30 | 3 | 2 | 1 |
5 | BMH3600-30 | 3 | 3 | |
6 | BFM0716-30 | 3 | 3 | |
7 | BM0716 | 2 | | 2 |
8 | BHFM1520-30 | 2 | 1 | 1 |
9 | BHM1520 | 3 | 1 | 2 |
10 | BM0820 | 1 | | 1 |
| | | | |
报价说明:此报价含安装、运输、税金,不含塔吊、架管、水电等其他配合费及第三方检测费。报价7日内有效。
人防通风材料表 |
工程名称:新华西路消防救援站项目 |
编号 | 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油网滤尘器 | LWP-D 型 | 块 | 4 |
2 | 放射性监测取样管 | DN32 | 只 | 1 |
3 | 测压管 | DN15 | 个 | 6 |
4 | 过滤吸收器 | RFP-1000型 | 台 | 2 |
5 | 手动密闭阀门 | D315 | 只 | 3 |
6 | 手动密闭阀门 | D560 | 只 | 3 |
7 | 手电动双连杆密闭阀 | D315 | 只 | 3 |
8 | 手电动双连杆密闭阀 | D560 | 只 | 2 |
9 | 换气堵头 | D315 | 只 | 1 |
10 | 尾气监测取样管 | DN15 | 只 | 1 |
11 | 风量调节阀 | D560 | 只 | 1 |
12 | 风量调节阀 | D315 | 只 | 1 |
13 | 风量调节阀 | 400*250 | 只 | 2 |
14 | 风量调节阀 | 500*250 | 只 | 2 |
15 | 增压管(球阀) | DN25 | 根 | 1 |
16 | 离心风机 4-72No.3.2A | 转速:2900rpm,风量:2000m|/h 全压:1400Pa,功率:2.2Kw 重量:150Kg,减震器安装 | 台 | 1 |
17 | 离心风机 4-72No.4.5A | 转速:1450rpm,风量:2200m|/h 全压:750Pa,功率:1.1KW 重量:106Kg,减震器安装 | 台 | 1 |
18 | 混流风机 SWF-3.5A | 转速:1450rpm,风量:1300m|/h 全压:300Pa,功率:0.37Kw | 台 | 1 |
19 | 超低噪声轴流风机(进风防爆风机) | NO.8 转速:1450rpm 风量:*****m/h 全压:500Pa 3 电机容量:7.5KW 噪声:83dB(A) | 台 | 1 |
20 | 超低噪声轴流风机(排风防爆风机) | NO.8 转速:1450rpm 风量:*****m/h 全压:550Pa 3 电机容量:7.5KW 噪声:83dB(A) | 台 | 1 |
21 | 插板阀 | D560 | 只 | 1 |
22 | 插板阀 | D315 | 只 | 1 |
23 | 70℃防火阀 | 500*250 | 个 | 1 |
24 | 70℃防火阀 | 200*160 | 个 | 1 |
25 | 测压装置(旋塞阀) | DN15倾斜式微差计 | 套 | 1 |
26 | 超压排气活门 | PS-D250 | 只 | 3 |
27 | 双层百叶风口 | 1200*1200 | 只 | 1 |
28 | 双层百叶风口 | 800*630 | 只 | 1 |
29 | 单层百叶风口 | 400*300 | 只 | 2 |
30 | 防火排风口 | 320*160 | 只 | 1 |
31 | 防火风口 | 250*250 | 只 | 2 |
32 | 气密测量管 | DN50 | 个 | 7 |
33 | 人防风管 | | ㎡ | 80 |
34 | 镀锌风管 | | ㎡ | 74 |
|
报价说明: 报价包含税金,不含平战共用通风管道、设备、部件及平时通风。 |
工期要求
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