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蓄电池采购公告(GG230308025917)
废旧蓄电池采购公告(GG230308025917)
资源类别 | 资源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起拍单价(元/含税价) | 起拍总价(元) | 货物类型 | 是否危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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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 | 废旧机车蓄电池 | 100 | 吨 | 7,000.00 | 700,000.00 | 期货 | 是 |
资源详情 | |||||||
资源所在地 | 天津天津市 | ||||||
规格 | 材质 | ||||||
生产日期 | 生产厂家 | ||||||
备注信息 | |||||||
蓄电池销售数量为全年预估数量,中标结算以实际计量为准,拉货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0日, 1、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参与竞价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铅酸电池处置,并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确保货物提取、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均无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运输资质。确定是否在本市本省环保部门备案。买方限天津市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如因买受方资质不符合导致环保局审核不通过,买方承担责任。2、拼盘中所涉及型号规格、材质不作为合同依据,竞价销售的废次料不接受质量异议。2、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3、货款支付:须一次性支付完货款后方可提货。由卖方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4、卖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5、买方自带车辆到卖方所在地提货,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要求。提货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提货,提货地点: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提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装运费用由买受方承担。6、买受方入厂人员及车辆须遵守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7、以上货物均按数量销售,单位:吨。 8、可提供看货,联系人:刘先生136*****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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