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和谐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平县城和谐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平县城和谐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5】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平县住建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平县城和谐村片区,东至石桩村生产基地,南至二级路弃土场,西至金平河边,北至和谐村北部冲沟
2.2建设规模: 27600平方米 ,其中改造面积13800平方米,新建面积1380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264.5万元
2.4计划工期:365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建设厅第25号公告《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分。
5.2招标文件¥1200元/每套售价,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
5.4所有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金平业务部(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1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5所有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aaea998f0fc6.html">http://wenku.baidu.com/view/a5c6f*******aaea998f0fc6.html)、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便民服务中心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平县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黄朝权
地 址: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1楼
邮 编:661500
联 系 人:高桯砝
电 话:150*****98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14号
邮 编:661500
联 系 人:葛妍麟
电 话:139*****651 ****-*******
传 真:
日 期: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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