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1083702315963650048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1083702315963650048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F-ZY-********),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提供蔬菜、肉类、生鲜、米面粮油、干杂配料等食材供应服务 。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

1.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79万元(含税)。

1.3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金额履约完毕为止。若中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人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1.4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参选人可针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应答,且可中选一个或多个标段供货货品。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雁江区域食堂米面油干杂调料类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雁江区域食堂(暂定芭蕉林电信食堂、通服食堂、铁塔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干杂调料类物资。如物业部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标段金额:含税总金额150万元

结算方式:物资成交单价*收货数量

采购要求:采购人明确物资的品牌、规格型号,根据品牌和型号进行报价。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严重的有权终止合作,启用备选成交人。

成交人数量:成交人2人,成交候选人4人。

标段二:雁江区域食堂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类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雁江区域食堂(暂定芭蕉林电信食堂、通服食堂、铁塔食堂)经营所需的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类物资。如物业部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标段金额:含税总金额195万元

结算方式:核定价*折扣*送货数量

采购要求:每月由成交供应商报价,公司在蓝海长城超市、刘家湾市场、南门市场进行调价,核定采购价格后,由当月报价低的供应商供货。如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后由另一供货商供货。如供货商出现3次被更换的情况,终止合作,启用备选成交人。

成交人数量:成交人2人,成交候选人2人。

标段三:乐至区域食堂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乐至区域食堂(暂定乐至电信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肉类等一切食堂所需物资。如物业部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标段金额:含税总金额15万元

结算方式:核定价*折扣*送货数量

采购要求:每月由成交供应商报价,公司在乐至长城超市、家家乐超市进行调价,核定采购价格后,按核定后的价格执行结算。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严重的有权终止合作,启用备选成交人。

成交人数量:成交人1人,成交候选人2人。

标段四:安岳区域食堂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安岳区域食堂(暂定安岳电信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肉类等一切食堂所需物资。如物业部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标段金额:含税总金额19万元

结算方式:核定价*折扣*送货数量

采购要求:每月由成交供应商报价,公司在安岳尚东超市、安岳宁都超市调价,核定采购价格后,按核定后的价格执行结算。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严重的有权终止合作,启用备选成交人。

成交人数量:成交1人,成交候选人2人。

1.5实际供货货品的品种、数量等要求以采购人每次发出的订单为准。

1.6价格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

2)中标人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所供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供货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1.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同类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按照其成立之日起计)。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310日至2022312日,每日上午09 00 分至12 00 分,下午14 30 分至1700 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资阳雁江区建设北路一段177号川通服三楼资源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信息通过邮箱或现场获取,邮箱地址:*********@qq.com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31510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资阳雁江区建设北路一段177号川通服三楼资源中心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递交样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一段177号川通服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99*****577

电子邮件:*********@qq.com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2023310

,四川,资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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